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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二级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来源:宣传部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学校及各单位二级网站是外界获取学校各类信息的重要渠道,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各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网站在信息发布和形象展示方面的作用,现对各二级网站内容建设明确如下:

一、静态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栏目设置进行调整优化,具体要求:

1.教学单位一般应设置学院(部)概况、师资队伍、教学、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校企合作、学工、党群等栏目。展现特色工作的栏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职能部门一般应设置部门概况、规章制度、业务办理、表格下载等栏目。展现特色工作的栏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二、动态内容

网页内容要充分展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价指标要求,同时注意反映迎评促建工作动态。网页更新基本要求:

1.更新频率。教学单位按《武昌首义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办法》要求执行。初步拟定自2021—2022学年度起,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年更新80条信息(含)以上、无学生的教学单位年更新36条信息(含)以上为A级达标;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年更新60条信息(含)以上、无学生的教学单位年更新24条信息(含)以上为B级达标。

其他单位网站月更新量应在3条(原创)以上。

2.内容审核。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站第一责任人,另安排1—2人专门负责网站内容统筹审核。网站所发布内容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与学校评建工作口径保持一致,文字表达准确、清晰、流畅。采用的数据与评估数据保持时间和逻辑关系上的一致。

3.排版格式。统一格式规范,文字字体、字号、段落缩进统一,使用的图片应保证画面清晰、尺寸统一,标题、署名等位置统一。

三、建设步骤

1.各单位于7月31日前按既往更新数量要求,完成本单位网站7月以前的补充更新。2021年8月开始,按新的更新要求进行,学校将每月统计并公布各单位网站更新情况。

2.7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如需调整栏目版块设置,请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8月20日前,依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意见反馈。8月31日前完成复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整改,指定专人负责,在栏目规划设计、内容审核更新及特色内容建设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2.各单位在建设中确实存在困难的,请书面上报校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宣传部  评建办  信息技术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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