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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讯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宣传部 阅读次数:

根据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方针,为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此职责。

一、工作性质

教职工通讯员是宣传部在学校内聘请的兼职新闻工作者,其任务是通过部分承担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推动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对于宣传工作的要求,有权获知宣传工作各个时段报道的重点。

2.有权根据新闻受众的反映和本单位或部门工作实际,提出改进新闻报道内容与形式的合理化建议。

3.所用稿件有权参加学校新闻奖评选,当选后可获得相应政策范畴给予的奖励。

(二)义务

1.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或报道所在单位或部门的重要活动,报道教学与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报道优秀老师的教学经验,优秀学生的学习方法等。

2.报道师生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1.兼职通讯员采写稿件参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工作标准。

2.宣传部每学期将兼职通讯员供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稿件量多质优的通讯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3.兼职通讯员所报道的新闻必须属实,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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