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4 来源:宣传部 阅读次数: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文件
校党宣[2014]3号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好新闻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好新闻奖评选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4年6月24日
主题词:印发 好新闻 办法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党委宣传部 2014年6月24日印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好新闻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好新闻奖是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全校性优秀新闻作品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检阅本校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校内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鼓励校内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为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评选年度内,在校内新闻媒体(校园网、广播台、校报)刊播的新闻作品,及社会媒体刊发,且由本校师生采写的关于学校的正面新闻报道。 三、评选项目 好新闻奖设15个评奖项目。 (一)校园网作品参加以下3个项目评选: 1.消息(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报道准确,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通讯(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3.图片(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简洁)。 (二)广播作品参加以下3个评选项目: 1.消息(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报道准确,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 2.通讯(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3.专题节目(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三)校报作品参加以下6个评选项目: 1.消息(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报道准确,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通讯(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3.言论(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 4.标题(表述准确,通俗易懂,精炼生动,有意境,有韵味)。 5.版面(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 6.图片(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简洁)。 (四)对外宣传稿件参加以下3个评选项目: 学校按照媒体类别、作品发表的版面和篇幅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新闻作品给予相应奖励。同一新闻作品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的或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标准的,奖励按高一级档次计算,不重复奖励。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通讯(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图片(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简洁)。 (五)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奖。 1.在评选年度中,校内外媒体发稿总量居于前列的单位或个人; 2.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对本单位网站、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有效合理建设和管理,成效突出; 3.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并有若干数量作品引起社会较大反响,或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荣获表彰者。 四、评选标准 1.弘扬主旋律,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 2.新闻要素完整,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师生员工喜闻乐见。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反响大,正确引导舆论。 4.各类媒体的参评作品可根据各自特点制定更为细致的评选标准。 5.所有参加评选的新闻作品必须为评选年度内(即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刊播的原创作品。 五、评选比例与表彰奖励 1.各类媒体的各评选项目均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本媒体评选项目类作品总量的2%,二等奖数量不超过本媒体评选项目类作品总量的4%,三等奖数量不超过本媒体评选项目类作品总量的6%。 2.党委宣传部于每年5—6月对上一年度的获奖新闻作品进行集中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金。奖金发放标准根据每年宣传经费预算情况制定相应标准实施发放。 六、评选程序 1.各媒体组织初次评选,初评结果按照奖项设置比例1:1.5的标准报送党委宣传部。 2.党委宣传部对各媒体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公布。 3.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均使用A4标准纸张报送,每件作品应包括正文、作者、刊播时间和参评理由。 七、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原文件校党宣〔2005〕1号废止。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